宁波海曙区握兰港等地房屋拍卖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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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4-14 |
受委托,本公司对如下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1、宁波海曙区握兰港18号403室,房屋建筑面积61.7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9.87平方米。 2、杭州湖畔花园太子苑70幢202室,房屋建筑面积105.6平方米,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54.9平方米。 3、东沙解放路65号(原东沙塑料厂)配电房 (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95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95平方米。 4、大巨华荣商厦,,房屋建筑面积3039.65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约为572平方米。 5、高亭沿港中路89号(原物资大楼)二楼(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99.46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14.2平方米。 6、高亭沿港中路89号(原物资大楼)六楼50%(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281.6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40.2平方米。 7、高亭沿港中路89号(原物资大楼)五楼(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3.52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8.9平方米。 二、拍卖时间、地点: 2007年5月18日下午2时正(遇有大风影响拍卖顺延);地点:高亭镇人民路127号二楼。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标的1为2007年5月15日—16日;标的2为2007年5月13—14日;标的3、4、5、6、7为2007年5月16日—17日。 四、报名有关事项: 有意者请自公告之日起至2007年5月17日下午4时止,到舟山市嘉联拍卖有限公司岱山分公司报名(岱山县高亭镇蓬莱路93号)。报名单位的必须提供营业执照付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参加竞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并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分别如下:标的1为8万元,标的2为20万元,标的3为3万元,标的4为100万元,标的5、6、7各为10万元。拍卖成交者,保证金冲抵成交款。未成交者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有意者可登陆浙江拍卖在线:www.zjpmw.com详细了解相关信息,也可来电、来人垂询。 五、其它事项:详见《拍卖须知》及《拍卖特别说明》。 参拍人保证金缴纳单位及帐号: 单位: 舟山市嘉联拍卖有限公司岱山分公司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岱山县营业厅 帐号: 415101040001450 联系人: 韩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580)4478749 4472728 13967212633 舟山市嘉联拍卖有限公司岱山分公司 2007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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