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秀山乡海岙至石井潭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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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1-04 |
岱山县秀山乡海岙至石井潭公路工程项目已由舟山市交通委[舟交(2006)309号]批准立项,并已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合同段强制性资格条件和详细工程数量详见附件。 1、凡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符合强制性条件要求的(见附件)均可申请投标。 2、本次招标的岱山县秀山乡海岙至石井潭公路工程项目全长3.887公里,其中新建短隧道一座长151m,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沥青砼路面。本次招标为一个合同段,包括海岙段K1+200-K3+487.01、石井潭段K10+230-K11+829.71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3、申请人可于2007年1月4日至1月8日,每天8:30 -11:00时和14:30 -17:30时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到岱山县招投标中心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3000元(包括图纸),售后不退,国内招标文件范本自备。 4、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7年1月9日9:30时,集中地点:岱山县交通局。 标前会议时间:2007年1月9日15:30时,集中地点:岱山县交通局。 5、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为2007年1月30日8:45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岱山县招投标中心;地址岱山县老干部局二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并随带法人代表证、或其授权代表委任书及身份证)以及拟担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随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出席。 6、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人民币20万元(银行汇票、电汇或现金支票)的投标担保。银行汇票由投标人从县、市级支行以上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 投标保证金交至:岱山县招标中心 开户名:岱山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52. 开户银行:岱山县农行 帐号:415101040001831 招标人地址:浙江省岱山县高亭镇沿港中路8号 邮 编:316200 电 话:0580-4372299(岱山县交通局) 0580-4487053(岱山县招标中心) 传 真:0580-4370220 联 系 人:夏华明 点击下载浏览强制性条件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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