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南峰渔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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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12-25 |
岱山南峰渔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岱山县南峰渔港工程项目已由浙发改设计[2009]163号文批准建设,岱山县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为本项目的业主,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为省渔港建设专项资金补助60%其余为地方自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强制性资格审查条件详见岱山县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dsztb.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岱山南峰渔港工程为一个合同段。建设规模为新建600HP渔船泊位1个或300HP渔船泊位2个及相应配套设施。主要工作内容:码头平台一座,平面尺寸88×12m;栈桥一座,平面尺寸栈桥13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二级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业绩和信誉良好,并符合强制性条件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港航一级建造师或港航(航务或水运工程)三级项目经理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的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施工图纸及地质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注:办理交易员证所需资料证件请先咨询岱山县招投标中心,或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dsztb.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的时间、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在送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提交20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为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并在投标截止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帐户,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开户名称及帐号为: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舟山市岱山县支行,帐号:1206010129200118103。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岱山县招投标中心(http://www.dsztb.gov.cn/)和舟山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岱山县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岱山县高亭镇仙洲路2号 联系人:魏晓波 电话:13868222688 招标代理人名称:舟山市中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洲华府16幢4单元101室 联 系 人:吴伟钊 联系电话:13454081450(交通虚拟号: 521450) 0580-2189255 传 真:0580-2189255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09122591038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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