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双合车渡码头二号泊位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0-05-11 |
岱山双合车渡码头二号泊位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岱山双合车渡码头二号泊位工程项目已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交复【2009】185号文批准立项,并已列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岱山县交通局(下称招标人)为本项目的业主,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采购。资金来源为部省补助及自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岱山双合车渡码头二号泊位工程为一个合同段。建设规模为新建1000GT车渡码头一座及相应配套设施。主要工作内容: 监理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为22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10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批准的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施工监理合同段的投标。 3.2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的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图纸及地质资料每套押金1000元。 注:办理交易员证所需资料证件请先咨询岱山县招投标中心,或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dsztb.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的时间、地点: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在送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2条规定提交1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为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并在投标截止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帐户,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开户名称及帐号为: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舟山市岱山县支行,帐号:1206010129200118103。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岱山县招投标中心(http://www.dsztb.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岱山县交通局 招标人地址:岱山县高亭镇沿港中路8号 联系人:夏华明 电话:0580-4372299 传真:0580-4370220 招标代理人名称:舟山市中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洲华府16幢4单元101室 联 系 人:吴伟钊 联系电话:13454081450(交通虚拟号:521450) 0580-2189255 传 真:0580-2189255 |
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招投标中心 主办 浙ICP备05009013号 未经许可请勿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 2005-2010 Dsztb.gov.cn,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舟山市普陀区信心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