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行政中心窗帘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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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岱龙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09-09-09 |
招 标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 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岱山县行政中心窗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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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岱山县行政中心窗帘设备采购项目 |
招标编号 |
DSZTB2009-CLZB-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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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组织类型 |
政府集中采购 |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
岱山县招投标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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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 |
岱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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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 |
2009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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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窗帘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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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且必须是窗帘的专业加工企业。
3、提供投标产品的原厂商对本次投标设备的授权函原件(原厂商除外),同一品牌只能授权一家供应商投标。
4、投标人参加本次项目投标只允许投一个品牌的窗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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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日期 |
2009年9月9日 |
招标文件发售截至日期 |
2009年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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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上午时间 |
8:30-11:00 |
招标文件发售下午时间 |
15: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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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地址 |
岱山县高亭镇长河路169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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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售价 |
300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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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出示的资料 |
1、获取招标文件必须到本中心现场登记领取,本中心不负责邮寄招标文件。
2、已经注册的供应商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应提供《岱山县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登记表》复印件和前来购买标书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获取招标文件时请随带U盘一个,拷贝电子文档用。
4、集中采购机构允许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后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投标文件提出异议的,集中采购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注:未填写《岱山县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登记表》的投标人,请下载并填写登记表,并带齐登记表所要求的相关附件。http://www.dsztb.gov.cn/ReadNews.asp?NewsID=929
事项联系人: 董先生 电话:0580-4486556 传真号码:0580-4487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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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日期 |
2009年9月29 日 |
投标截止时间 |
上午 9:00(大厅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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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址 |
岱山县高亭镇长河路169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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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日期 |
2009年9月29日 |
开标时间 |
上午 9:10(大厅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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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址 |
岱山县高亭镇长河路169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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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5800元整人民币。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汇入 岱山县招投标 中心账户,不接受汇票和转账支票。(收款单位名称: 岱山县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舟山市岱山县支行,银行账号: 1206010129200118103 ,其银行回单作为依据,送至 岱山县 招投标中心财务处换取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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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点 |
岱山县高亭镇长河路169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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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董先生 |
联系电话 |
0580-4486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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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区 |
舟山市岱山县 |
传 真 |
0580-4487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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