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公安局空调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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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0-08-19 |
招 标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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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岱山县公安局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
招标编号 |
ZSZTB2010-KTZB-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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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组织类型 |
政府集中采购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岱山县招投标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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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 |
岱山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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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中央空调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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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2、若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有原厂商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函,同一品牌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产品须通过节能认证(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一期的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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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日期 |
2010年8月 19 日 |
招标文件发售截至日期 |
2010年 8 月 2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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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上午时间 |
08:30-11:00 |
招标文件发售下午时间 |
15: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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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地址 |
岱山县高亭镇长河路169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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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售价 |
200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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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出示的资料 |
1、获取招标文件必须到本中心现场登记领取,本中心不负责邮寄招标文件。
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岱山县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和前来购买标书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请备原件查看)。未填写《岱山县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登记表》的投标人,请下载并填写登记表,并带齐登记表所要求的相关附件。http://www.dsztb.gov.cn/down/down_zfcgzl/200805/2abe6200ae469401f1913f5ac5236b0f.html
3、获取招标文件时请随带U盘一个,拷贝电子文档用。
4、集中采购机构允许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后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逾期对投标文件提出异议的,集中采购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事项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0580-4486556 传真号码:0580-44870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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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日期 |
2010年9月8日 |
投标截止时间 |
上午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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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址 |
岱山县高亭镇长河路169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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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日期 |
2010年9月8日 |
开标时间 |
上午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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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址 |
岱山县高亭镇长河路169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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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22000 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汇入岱山县会计核算中心帐户,不接受汇票和转帐支票。(收款单位名称:岱山县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舟山市岱山县支行,银行账号:1206010129200118103),其银行回单作为依据,送至岱山县招投标中心财务处换取收据。3、该收据需在开标会现场上出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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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岱山县招投标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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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点 |
岱山县高亭镇长河路1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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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董先生 |
联系电话 |
0580-4486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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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区 |
岱山县 |
邮 编 |
316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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